很多朋友对于上海技防和上海技防办最新要求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做小区的安防工程必须要当地技防办备案吗
- 弱电工程技防报验流程
- 上海技防办验收资料可以调取吗
- 如何申领《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书》
- 办理上海市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有哪些规定
- 上海市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规定
一、做小区的安防工程必须要当地技防办备案吗
小区的安防工程必须要当地技防办备案。根据社会治安形势以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建设投资、系统规模、系统功能和安全管理要求等因素,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设计、安装和使用具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护围墙(围栏)、防盗门(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进户防盗安全门)、周界电子防护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家庭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防范设施及治安值班室。各子系统及监控中心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及国家、行业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具体设置要求为周界安全防护:沿小区周界应设置实体防护设施(围栏、围墙等)或周界电子防护系统;实体防护设施沿小区周界封闭设置,高度不应低于1.8 m。围栏的竖杆间距不应大于15cm。
围栏1m以下不应有横撑;周界电子防护系统沿小区周界封闭设置(小区出入口除外),应能在监控中心通过电子地图或模拟地形图准确显示周界报警的具 *** 置,应有声、光指示,应具备防拆和断路报警功能;有条件的可在周界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小区出入口安全防护,小区出入口应设置安全防护门,设置治安值班室;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定向定焦摄像机,全面、清晰监看和摄录进出人员(体貌)面部特征及车辆牌照、颜色等特征,晚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监控图像有效;有条件的可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或电动起落护栏,并具有断电开启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
二、弱电工程技防报验流程
1、首先是评审,合同造价金额30万以下(三级工程)报区技防办,30万以上(一级、二级工程)报市技防办(福州路,近外滩),技防办组织专家后会通知你什么时候评审,地点一般在公司,业主要参加,其实业主是评审组组长。一、二级工程市、区技防办的人都要到场。
2、评审通过后,填写评审整改承诺书一、二级工程:技防办会给你张委托检测单,等工程结束后报公安三所检测(岳阳路76号),检测通过后提钱拿报告,再报资料到市技防办,等待最后验收。三级工程不用检测,也就省去了一笔检测费,工程结束后直接报资料到区技防办。
3、验收通过后填写竣工验收整改承诺书,给你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待整改完毕后,拿着评审资料和验收资料及光盘(监控录像及工程照片)到福州路拿正式的验收意见书。
4、到此一个安防项目应该算是竣工了,接下来是工程移交、培训、结算等收尾等事了,和技防办无关了。
5、评审、检测、验收等过程会发生塞红包的事,美其名曰技术指导费、专家费等,每个公司看项目量力而行了。
三、上海技防办验收资料可以调取吗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到技防办验收资料的调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而且可能涉及到保密、隐私等问题,所以不能随便调取。
2、上海技防办验收资料是指在上海市进行技防验收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对于技防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也是保障技防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四、如何申领《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市 *** 令第93号)、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等规定,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将于2015年1月,对取得《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以下简称安防工程)从业单位开展年度核准工作,现将有关年度核准条件告知如下:
2、一、在本市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工作中,严格遵守《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为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及时的技术保障和售后服务。在接到报修后,应在24小时修复,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二、自觉接受各级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转借他人使用;按规定要求申报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在安防工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持有有效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无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4、三、严格按照通过评审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必须变更的,上报技防管理部门重新审定;通过竣工验收后,未经技防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用途及产品型号,文本资料归档符合规范要求。
5、四、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通过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并按要求在监管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安防工程、通过当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验收的外省市安防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施工前报技防管理部门备案)的本市部队、道路治安监控和治安卡口监控安防工程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5万元(三级从业单位)、150万元(二级从业单位)、300万元(一级从业单位)。
6、五、申报材料情况属实,无弄虚作假。其中本市安防工程项目应提供《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本市部队、道路治安监控和治安卡口监控安防工程应提供相关工程合同、施工备案登记表、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安防工程项目应提供《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证明函》复印件、当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验收证明、建设单位银行付款凭证。
7、六、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三级从业单位)、300万元(二级从业单位)、500万元(一级从业单位)。
8、七、应有不少于2名(三级从业单位)、4名(二级从业单位)、6名(一级从业单位)持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理工科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五、办理上海市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有哪些规定
办事依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办事机构:各公安分县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分县局技防办)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 1、应具备的条件拟承接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的本市从业单位,应持有三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无《资格证书》的本市从业单位,符合三级从业资质有关条件的,可承接三级技防工程。外省市从业单位应持有所在地省级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明函原件,并在本市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措施的,可承接三级技防工程。 2、需办理的手续从业单位在技防工程合同委托生效后,应提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申请。申请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时,从业单位应向技防工程所在地分县局技防办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1)《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外省市从业单位还应递交资质证明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措施。无《资格证书》的本市从业单位应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2)技防工程合同复印件;(3)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复印件;(4)技术培训合格成绩单复印件;(5)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6)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有关图纸资料;(7)无《资格证书》的本市从业单位,以及外省市从业单位,还应递交《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办事机构应履行的义务: 1、办事顺序分县局技防办自接到从业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后,应组织建设单位、从业单位以及技术专家召开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合格的,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应根据评审小组的建议和要求,在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后,由评审小组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交建设单位、从业单位。评审不合格的,从业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予以整改,并重新申请评审。工程总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三级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工作可参照上述程序简化进行。 2、办事时限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县局技防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
六、上海市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规定
上海市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规定?
办事依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办事机构: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内容)全部完成,并在系统调试正常并试运行一个月后,应进行技防工程竣工验收。
申请技防工程竣工验收时,从业单位应向市局技防办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复印件;
(3)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
(4)《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复印件;
(5)《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复印件;
(6)工程竣工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初验报告、系统检测报告原件;
(7)工程正式设计文件、实施方案及有关图纸资料。
市局技防办收到从业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后,应组织技防工程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及技术专家召开竣工验收会。技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应根据验收小组的建议和要求,在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承诺书》后,由验收小组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交建设单位、从业单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从业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予以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2、办事时限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局技防办应在10日内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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