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经济适用房上海,上海经适房最后一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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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家庭成员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收入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4、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2017年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时间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 *** 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 *** 结合实际确定,报市 *** 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4、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5、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6、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三、2022上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
一、2022上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
上海本年将分三个次序建议共有产权保证房(又称“经济适用居处”)申请受理工作,首次序在5月初建议,为浦东新区、黄浦、静安、长宁、闸北、虹口、宝山、闵行、青浦9个区。
1、宝山区:共康基地、顾村一号基地B3地块馨佳园
2、闵行区:浦江基地、颛桥基地、君莲新城
3、浦东新区:曹路基地、周康航配套商品房基地、三林基地
4、嘉定区:江桥基地青浦区:华新基地
7、静安区:清楚用于经济适用房创造的地块坐落江宁社区
8、杨浦区:坐落新江湾城板块西侧国江路、国秀路的何家湾。
9、普陀区:曹杨污水厂地块、仪电和医药集团地块、上粮二库地块、李子园地块、沪嘉北块
首套房贷款五年期及以下基准3.7:首套4.55%,五年期以上基准4.6:首套4.95%(之前5%)。上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国际大都市,人口相对来说是很密集的,很多人来上海打拼生活,因此上海的住房是比较紧张的,尽管上海有限购令,房价依旧是居高不下,那么大家买房绝大部分都是依靠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而首套房作为刚需房,它的房贷基准五年期以下和五年期以上是有区别的。关于首套房的认定,其中一个主要的认定方式是:“认房不认贷”。意思是贷款买房时,如果借款人名下无房或者是否办理过住房贷款,只要没有住房贷款记录,都将被认定为首套房。如果以前办理过贷款,现在已经还清了,再次申请贷款不会受到影响。一、很多人贷款的时候会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法有哪些?1、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2、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3、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二、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部分调整:1、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2、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三、贷款人的审查:1、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2、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3、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综上,上海首套房认定以“认房不认贷”为主,五年期以上基准4:6,首套贷款利率下调0.05%,至4.9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1)个人住房限购:社保及个税需连续缴纳满5年才在上海购房。
(2)企业商品房再交易:需满3年,若交易对象是个人,要按照限购政策执
(1)已拥有1套房的居民家庭,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
加强公共保障住房的供应管理,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开展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
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等。
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作为保证人;
如需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55%。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如果在上海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总房款的60%。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购买的首套房价值100万,那么首付款至少是100万30%=30万元。如果购买的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100万,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至少是100万元60%=60万元。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经济适用房上海和上海经适房最后一批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