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 残废军人抚恤金标准

卿烟寒 11 3

很多朋友对于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和残废军人抚恤金标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抚恤金发放时间规定
  2. 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是多久
  3. 抚恤金一般死后什么时候发放
  4. 义务兵抚恤金什么时候发放
  5. 抚恤金发放时间要多久

一、抚恤金发放时间规定

1、抚恤金发放时间一般是7月份发一次(上半年),来年的1月份发一次(下半年)。伤残人员本人(或者其家属)每年应当与其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的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一次,通过见面、人脸识别等方式确认伤残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当年未联系和确认的,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本人或者其家属及时联系、确认;经过公告或者通知本人或者其家属后60日内仍未联系、确认的,从下一个月起停发伤残抚恤金和相关待遇。

2、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下一个月起,由户籍地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给,从下一年起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由于申请人原因造成抚恤金断发的,不再补发。

二、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是多久

1、由于我国各个省市对伤残军人抚恤金的规定不同,因此在涉及到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上面,各地具体的规定也是不同的。比如说:经市民政局和各县区民政部门与各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并考虑到县(市)区的财力状况,鞍山市已将伤残抚恤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按季度发放,条件好的县区海城、台安等按月发放。

2、一、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是多久

3、各地和各个伤残等级发放时间是不同的。

4、国家下拨的抚恤经费指标基本都在每年年底到市里,过去所说的1月6日和7月6日发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抚恤补助资金,全部由县(市)区垫付资金,抚恤补助标准提的太高,再让县区垫付资金确实垫付不了。国家也逐渐在改变这种指标下拨方式,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拨一次(3月和9月),再让县区1月6日和7月6日发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抚恤补助资金是不可能的。目前,县区根据财力情况有按季度发放、也有按月发放的,但都是通过社会化发放,由县级财政或民政在月底或季底前将抚恤补助经费通过金融机构划拨到优抚对象的个人帐户上,优抚对象凭存折(卡)按月或季到金融机构自行领取抚恤补助金。

5、经市民政局和各县区民政部门与各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并考虑到县(市)区的财力状况,鞍山市已将伤残抚恤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按季度发放,条件好的县区海城、台安等按月发放。各县区以确保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切实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三、抚恤金一般死后什么时候发放

抚恤金发放时间一般情况需要一周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就可全部发放,当然这种抚恤金的发放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如工资系统来做为退休人的审批工作,而人事科的人员则来审批死亡抚恤金,并向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提交工资系统打印出来的相关表格,审批一般会很快,然后盖章即可。但是要把审核通过的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交给人事科并递交给单位财务,然后由财务把抚恤金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上。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特殊人员及伤残或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的费用称为抚恤金。而只有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才有资格享受抚恤金。单位主要负责依据法规规章发放抚恤金,而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的部门则负责分配并授与对象。

1、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2、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 *** 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其中更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四、义务兵抚恤金什么时候发放

1、法律分析:每年“八月一号”。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和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通知》,规定了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中军地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分担原则,明确了发放标准、发放流程、发放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平衡兵役义务、鼓励青年参军报国、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具有积极意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之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4、第二条中国人民 *** 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5、第三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五、抚恤金发放时间要多久

1、法律分析: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是12个月,伤残军人去世后,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具体标准以当地情况而定。军人在服役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而导致自身受到伤残,而在其退役或专业的时候,就需要对这部分伤残军人发放抚恤金。

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 残废军人抚恤金标准-第1张图片-居家生活

2、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第十三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4、(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6、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其中更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7、第二十七条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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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抚恤金 军人 残废 发放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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